服务条款及条件

1. 使用条款及条件的确定和接纳

 

1.1 亚太健康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健康服务及產品,本网站(apioha.com)(「本网站」或「APIOHA网站」)所载条款及条件适用於所有相关交易。本网站由註册於香港特别行政区之亚太健康中心有限公司全权拥有及营运。

 

1.2 阁下存取及使用本网站与相关服务及產品(统称「服务」)须遵循本条款及条件以及本网站公布之其他规则、政策及私隐条款。透过使用包括瀏览本网站在内之服务,即视为阁下完全接受并同意受本条款及条件约束。本条款及条件不构成任何形式之代理关係或授权关係。在使用本网站及订购服务前,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如不同意本条款及条件,请立即终止使用本网站及服务。

 

1.3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条款之权利且无须另行通知。争议发生时以本公司最终解释为準。阁下有义务於每次下单前查阅最新条款。修改后之条款将透过网站公示,如不同意修改内容,可透过电子邮件通知终止协议。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条款及条件。

 

1.4 部分服务由第叁方服务供应商(「服务商」)提供,相关权利义务由阁下与服务商另行约定。对於服务商之作为或不作为,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资料私隐

 

阁下使用服务时提供之个人资料(定义见本公司私隐政策)将严格依照私隐政策处理。阁下知悉并同意本公司可将医疗数据用於提升未来医疗服务质量之学术研究,且确保姓名等个人资讯处於保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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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阁下的责任

 

阁下承诺所有网站活动均遵守香港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 保证向本公司提交之所有登记/申请/查询/预约资料真实準确且及时更新;

 

3.2 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或宣传非法、不道德或有损名誉之活动;

 

3.3 不得干扰网络服务并遵守相关网络规范;

 

3.4 禁止收发含威胁性、冒犯性、淫秽或胁迫符号之内容,禁止传播诽谤他人之言论,禁止传递可能构成藐视法庭、侵犯保密义务、版权、人格权、发表权、私隐权或其他第叁方权利之材料;

 

3.5 不得发布涉及恶性竞争或不当指控之评论、广告及无意义文本。如有违规,本网站有权单方决定暂停帐户并屏蔽不当言论。用户违法言论之系统记录可作为司法证据;

 

3.6 禁止传输可能造成技术损害之内容(包括电脑病毒、逻辑炸弹、木马程式、蠕虫病毒、有害组件、损坏数据或其他恶意软体)。

 

4. 修订服务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止(无论暂时或永久)全部或部分服务之权利,且无须提前通知。对於服务变更导致之任何后果,本公司不向用户或第叁方承担责任。

 

5. 连结至第叁方网站

 

本网站可能包含关联或非关联方营运之连结网站(「连结网站」)。本公司不对连结网站内容负责,提供连结仅为方便用户,不构成任何认可。存取连结网站之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6. 非医疗或保健建议

 

本网站医疗资讯仅作一般参考及教育用途,不构成专业医疗建议,亦不可替代执业医师诊断。涉及具体医疗问题,请务必諮询专业医疗人员。

 

7. 非为紧急情况而设

 

本网站不适用於医疗紧急情况。遇紧急状况应立即联繫急救服务。

 

8. 知识產权

 

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展示之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像、音讯、视讯等)均属本公司或授权方所有,受着作权及相关法律保护。未经书面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复製、修改、传播或创作衍生作品。本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所展示或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文本、音乐、音频、照片、图形、软件、视频、消息或其他材料(统称”内容”),均属本公司财產或经授权使用,并受版权、商标、服务标记、专利或其他专有权利及法律保护。本公司及/或授权方对内容的筛选、协调、编排、润饰以及原创内容享有着作权。阁下仅可基於本文规定用途或个人非商业目的下载及打印内容。阁下对内容不享有任何权利。除非本文明确授权,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阁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变更、发佈、传播、转售、参与转让或销售、创作衍生作品,或部分及全部利用任何内容。

 

9. 终止服务

 

本公司可随时终止用户存取权限,且无须提前通知。

 

10. 责任限制

 

10.1 在法律容许之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免除所有责任(无论基於合约、侵权或其他事由,且无论是否因过失所致);

 

10.2 除法定要求外,本公司不承担间接或附带损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对阁下或任何第叁方均不承担间接损失、附带损害或相关费用之责任。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公司无义务向阁下或任何第叁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

 

10.3 用户确认上述责任限制条款具有合理性;

 

10.4 不可排除之法定权利不受本条款影响,赔偿责任以收取费用为限。

 

11. 法律管辖

 

11.1 本网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内容可能受其他司法管辖区限制;

 

11.2 本条款之解释与适用均以香港法律为準,争议提交香港法院非专属管辖。

 

12. 一般条款

 

12.1 条款可分性: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12.2 权利保留:不行使权利不构成弃权,弃权须以书面确认;

 

12.3 通知方式:书面通知可透过邮寄或电邮送达;

 

12.4 解释规则:标题不影响解释,单复数及性别作相应转换。

 

13. 联络方式

 

如有疑问,请电邮至 info@apioha.com 或致电 3907 7099 ,我们将及时处理。

 

14. 语言

 

本条款中英文版本如有不一致或差异,以英文版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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